今年五保供养标准确定
□其中最高的为小店区,每人每年达到4974元□今年开始,全市五保户全部实现集中供养,供养经费由省、市、县财*拨付承担 今天,太原市民*局确定了2008年10县(市、区)五保供养标准。标准最高的为小店区,每人每年4974元,这也是全省最高的五保供养标准。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最早的农村保障制度,确保五保户“衣、食、住、医、葬”五个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。2006年起,五保供养标准以其所在的县为单位,以上年度农民人均消费作为本年度供养标准,这一标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,逐年调整。同时,民*和财*部门每年年终对农村五保对象共同审核一次,对于已不符合五保条件以及自然死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予以取消,新增的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纳入下一年的管理。目前,全市共有五保户3849人。根据太原市统计局提供的2007年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,2008年太原市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:迎泽区每人每年3892元、杏花岭区3997元、万柏林区4671元、尖草坪区3238元、古交市3020元、清徐县2859元、小店区4974元、晋源区3582元、阳曲县1703元、娄烦县1551元。供养经费由省、市、县财*拨付承担。2007年,太原市五保供养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2041元,实际发放每人每年2681元,高出规定标准640元。去年,太原市筹备5600万元,新建、扩建35所农村敬老院,建设床位4055张,可以全面满足五保户入住敬老院的需求。今年开始,全市五保户全部实现集中供养,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。